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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村休闲旅游业经营主体可享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5 11:1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ht | 点击数:

  中新网杭州3月3日电(记者 张斌)记者3月3日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浙江日前出台《关于加快乡村休闲旅游业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采取措施推动该省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恢复营业。

  据了解,浙江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数达4亿人次,带动就业达100余万人。乡村休闲旅游业可谓浙江农村的一张“金名片”。疫情之下,如何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推动产业复苏,浙江官方此次推出系列措施。

  《通知》提出,要切实简化乡村休闲旅游业恢复营业手续,推行备案制、承诺制和网上办理;组织农业农村(渔业)、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全面摸排区域乡村休闲旅游业情况,对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要尽快帮助恢复营业,暂不具备条件的及时帮助解决制约恢复营业的阻碍。

  此外,《通知》提出,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农家乐、民宿等乡村休闲旅游业态纳入工会疗休养的接待范围,积极倡导安排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到乡村进行疗休养,特别是针对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乡村游体验。同时,把乡村休闲旅游业经营主体列入小微企业、旅游企业,同等享受有关财政、金融、税费、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浙江还将支持帮助做好员工返岗和招聘工作,严禁设立卡口无故阻碍经营人员和游客进出;组织专业人员,上门开展指导培训,帮助经营人员掌握必要的疫病防控、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鼓励乡村休闲旅游资源比较集聚的村庄、景区开展统一组织游客、统一组织测温、统一配发防护用品、统一上门消毒等个性化服务;利用精密智控手段,建立游客登记制度,推行实名制购票游玩;实行预约制接待游客,提前做好游客健康条件把关,适度控制游客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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