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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就业“有援助” 新疆兵团南部师市全力稳就业

发布时间:2020-03-11 15:5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ht | 点击数: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11日电(戚亚平 陈立锋) 11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人社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地处新疆南部的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坚持公共就业服务“不停歇”,确保重点群体就业“有援助”、职工合法权益“有保障”,打好稳就业“组合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据介绍,第三师图库木舒克市落实政策促就业,加大培训稳就业,做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摸底调查,随时汇总更新企业生产用工需求。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免征、减征工作结束后,还将继续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落实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据悉,疫情期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开展“春风行动”扩就业,利用就业群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就业信息,认真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不打烊”活动,收集发布各类园区企业就业岗位865个。通过新疆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和天互招聘网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招聘,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平台。

  同时,提供创业援助,抓好企业援助,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对返乡人员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基干民兵和高校毕业生,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据了解,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有保障”,引导企业妥善处理疫情期劳动关系,职工因受疫情影响,对提供正常劳动力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新疆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积极落实企业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39家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发放稳岗补贴,支付返还资金192万元。提前做好连队职工稳岗补贴发放准备工作,预计在3月20日前为2.2万余名职工发放返还资金47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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